发布时间:2016-02-11 10:4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
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,一定要重视并保存好商品维修记录、发票及三包卡,这些凭证是消费者换货、退货的重要凭证。
消费者乐先生反映他在某家电购物中心买了一台价值3600元的某品牌冰箱,从2011年4月22日起,该冰箱冷藏室不制冷,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的时候说一时修不好,把冰箱拖走了。经维修后,仍不能正常工作。第二次维修后依然不制冷,打电话商家上门服务,乐先生要求将两次的维修情况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记录,维修人员拒绝。由于没有修理记录,乐先生无法要求更换新冰箱。
在此,本报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重视保存维修记录。修理记录是商品在“三包”期内退货、换货、修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,若家电、数码电子等商品在“三包”期内经过维修,消费者一定要让维修商如实填写维修记录,不要因怕麻烦或维修商的推托而忽视修理记录,否则会给日后维权带来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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